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2021-08-02 14:27:03  来源:资产财务部  编辑:社网站  浏览:207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社成立于1954年10月12日,2011年2月12日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5927T。注册资本:31969万元。法定代表人:才大颖。

  2018年10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我社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财政部系唯一股东,企业名称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变更为: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我社日常核算采用企业会计准则,部门决算报送经费差额表。2020年度我社未取得零余额账户财政拨款。

 

  二、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无数据。

  2. 收入决算表:无数据。

  3. 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无数据。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无数据。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出版单位刊物出版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水旱灾害防御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 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方面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